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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省建筑厅《关于填报全省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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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建设局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
发表时间: 2008-1-8 0:00:00          信息来自:  广东建设信息网

 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,明确勘察设计责任,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标准《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》的规定,东莞市建设局昨天(1月2日)发出通知,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图纸实名制。

  据介绍,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(投标方案设计除外)的签字区应包含实名列和签名列,实名列应使用印刷体记载勘察设计人员姓名,签名列应由实名列记载的勘察设计人员亲自签署。

  在初步设计审查中,根据该项工程《承接业务登记表》所列人员名单,核实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签字和印章。对发现的勘察设计文件未按规定记载和签署的,市建设局将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;同时,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中,对社会公示。

 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,应核实勘察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签字和印章。发现勘察设计文件未按规定记载和签署的,应退回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更正,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发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。

 

主办单位:太原市建设信息协会 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
单位地址: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
联系电话:0351-33314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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